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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不容缓 千里执行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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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晨  马力元)“司法为民,心系百姓”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重要的付诸司法实践。长白县法院全体法官干警时刻践行为人民司法宗旨近日,在办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长白县法院法官干警,克服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困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公仆的本色。

2013年张某和李某结识后,2015年二人合伙经营参地,期间李某向张某借款3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日期为2020年9月,但是到期后李某拒接张某电话,且未履行还款义务,故张某欲提起诉讼。现因张某身患重病急需用钱,通过多方打听才知李某在黑龙江省某市某镇经营参地,遂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受理张某申请,经审查认为李某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防止被申请人将参地种植的人参转移或非法售卖,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为确保申请人利益不受损害,院领导决定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执行局与民事庭等部门于作出裁定的第二天到黑龙江省进行现场执行诉讼保全。法院干警克服长白交通不便等困难,经二十几个小时的行程于次日傍晚到达目的地。一下车,执行局和民事庭干警迅速与张某取得联系并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确保财产保全顺利进行。事后,张某多次向长白法院表示感谢,称赞法院干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虽然长途跋涉身心疲惫,但能够通过自己的付出,维护司法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干警们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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