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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教育工委成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福建省教育系统宣讲团

      11月2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及省委、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出台《关于福建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福建省教育系统宣讲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


      《方案》明确,省委教育工委组建领导干部宣讲团、理论骨干教师宣讲团、新时代青年学生宣讲团三支“百人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高校主要领导、省高校思政课教指委主任委员、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教师、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教师、最美辅导员、课程思政名师、思政教育领域专家学者骨干和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社、大学生读书社成员、“青马班”学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党员等组成。


      《方案》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各校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七个讲清楚”的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部署,把着力点放在“七个聚焦”上,全面准确深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方案》强调,宣讲的重点任务是开展集中宣讲、体现教育特色、融入教育特色、加强研究阐释、鼓励研学实践、丰富校园文化等。宣讲团成员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面对面、互动式座谈等形式深入学校、院系、班级、社区等进行宣讲;要根据不同宣讲对象,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把宣讲内容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制作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思政金课”“网络微课”;要发挥我省7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高校基地、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平台作用,推动全省高校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和理论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阐释和辨析引导;要围绕“思想探源之路”“星火燎原之路”“滴水穿石之路”“绿水青山之路”“文化寻根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和“高质量发展之路”等七大主题线路,打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践育人平台,构建“大思政课”教育教学体系,增强体验实践;要参与校园巡礼、联学联讲、主题班队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面向学生进行多种类型宣讲,形成一批优秀的校园文化作品。


      《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按照党中央精神全面准确开展宣讲,确保宣讲的准确性、权威性、实效性。要强化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推动中小学与高校结对,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联学联讲,鼓励宣讲成员深入基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开展宣讲活动。要强化宣传报道,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分众化、差异化、精准化宣传,开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专栏,树立一批宣讲典型、形成一批宣讲成果。(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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