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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民主法制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十四五”以来,渑池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开启了法治渑池建设的新征程。 政府依法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坚定法治是渑池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加强组织保障。优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分别组建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工作小组,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履行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执法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落实法治清单。以配合三门峡创建全国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将《渑池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法治渑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考核方案中设定的权责清单给予分解和量化,即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119项,并将其落实到全县12个乡镇、54个行政执法主体,划分牵头部门责任和承建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顶层设计与分步实施一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开展述法述评。坚持召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大会,县委书记对述法对象进行一对一点评,以硬约束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推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必选命题。述法评议大会召开4次,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达18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目前,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和推动工作已经成为常态。 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坚持“民呼我应,民需我为”,笃定全县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制定程序稳步开展。不断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和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在决策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进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提升重大决策的法治统一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重大决策基本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465项,县司法局列席会议积极讨论决定465项,公众参与决策382次,开展风险评估335次,公平竞争审查128次,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提出意见263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更加缜密。坚持突出重点、紧用先行、统筹兼顾,依据城市功能建设升级、特色产业链群壮大、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政策制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一通知、一意见”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26号)》的文件精神。2021年5月,制定《渑池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内容、适用范围、法制审查等方面赋予“三个有利于”的价值取向。合法性审核县级层面各类文件374个,制发规范性文件16个,其中渑政5个,渑政办11个。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更加科学。坚持有件必备,应备尽备,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报备审查制度。向市政府报备16件、县人大报备16件,报备及时率、审查通过率均达100%,做到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过时失效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规范性文件4次,决定继续有效54件,废止18件,剔除规范性文件范围继续有效2件。 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推动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深化法治督导。将法治调研督察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每年年初制定法治督察实施方案,精准确立督察重点。收集法治调研督察课题75个,开展专项调研7次。联合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全县12个乡镇54个执法主体进行实地督察5轮次,基本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落实岗位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坚持每年组织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坚持开展持证人员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80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培训30余场次,参训轮训人员7500余人次。组织案卷评查。扎实开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的案卷评查。评查案卷420余卷,查摆问题650余个,下发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40余份,问题整改台账建立率和整改完成率100%。通过评查倒逼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优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局队合一”执法体制。2024年6月,将全县12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重组,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编委批准,保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个,分别是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执法大队;撤销6个,分别是黄河水政、自然资源、劳动保障、水利水政、商务、煤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彻底放、有效管、精准服有机结合,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编制事后监管联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开展抽查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督察,将其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范围,提升监管质效。全县开展监管620余次,抽查市场主体5600余户。推进乡镇法治改革。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推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推行“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原则,认真开展乡镇赋权工作,切实让县级部门赋权事项放得下、乡镇执法部门接得住。改革赋权乡镇执法事项45项,其中,城市管理35项、水利2项、文旅4项、自然资源4项。确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规格、事业编制。 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动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的行政权力监督工作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4年8月,印发《渑池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推动依申请公开逐渐规范,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公开政务信息15700余条,互动交流1700余条,解读回应信息发布90余条。强化行政复议。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8起,维持97起,撤销26起,庭前调解35起,答疑释惑188人次。强化行政诉讼。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机制,积极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39起,同比下降31%。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2024年12月,县政府和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渑池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认真搭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建设平台,积极探索“依法行政机关+检察监督机关”法治督察新模式,为渑池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提供了新的路径。(倪申 通讯员 王钧平 于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