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教育,快乐成长——2021年3月30日,晴时间:2021-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民法制度将迎来民法典时代。7编、84章、1260条!婚姻、住房、隐私、继承……“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而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部分。 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对有关未成年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及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为什么会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调整呢?
2020年4月14日,安徽郎溪县一12岁男孩将一10岁女孩杀害并抛尸于灌木丛中这一起起的恶性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令人触目惊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的心智、身体较之前成熟更早,他们能够更早地分辨出是非与善恶,出于对生命权的尊重与保护,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作出符合时代变化的调整。
当然,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一直保持审慎的态度,在此次调整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强调在实体上“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在程序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充分体现了刑法虽然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但是仍一以贯之的秉承着审慎的态度。惩罚不是目的,让未成年人在即将犯下错误时,多一份理智的思考、法治的约束,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更好地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才是此次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的目的。 校园欺凌,英文是School bullying,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 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周口市扶沟县大李庄小学 周冠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