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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学法以明责 育幼以践行—泰宁县丹霞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教育文摘网2月28日福建讯(艾模钦 通讯员 江丽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2月24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丹霞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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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长黄霞带领老师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了要点概读。引导全体教师初步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法律属性和定位以及对保障学前儿童权益规定。培训过程中,大家全神贯注倾听,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以加深理解与记忆。老师们深刻意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更深入了解到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丰富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内涵,强化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教育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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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霞对本次学习培训活动作最后总结。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幼儿教育工作者,既是时代赋予的机遇,也是专业提升的挑战。作为新时代的幼儿教师,我们应秉持“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理解立法内容,以法律为基石,并将其融入到保育教育工作中,共同营造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环境。会后教师签订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十不”规范》承诺书。一份承诺,一个签名,一肩重担。教师们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一起遵守师德,一起践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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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园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教育服务流程,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谐、法治的学前教育环境,真正做到‘学法以明责,育幼以践行’,为孩子们的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障。”园长黄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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