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中小学治理能力,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保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高学校育人水平,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高检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区教科体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发文通知,巴州区天马山镇寺岭小学聘任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公安分局天马山派出所所长李奇峰同志为学校法治副校长。根据《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法治副校长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三年,自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