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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无人担责 法官七次开庭调解结案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堆放物倒塌引发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主审法官庭上庭下先后七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赔偿款40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1年冬季,被告自某某雇佣原告玄某某为被告蛟河铭航物流有限公司装卸木耳,在作业过程中因灌装机器震动较大,被被告李某堆放在作业区附近的木耳麻袋掉落砸伤致左胫骨骨折,玄某某受伤后被送医院住院治疗,给玄某某造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000余元。玄某某医疗终结后,多次找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三被告相互推诿,拒不承担侵权责任。故玄某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帮助。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为了分清是非责任,认真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举证,并深入事发现场进行勘察,走访附近群众。在弄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主审法官遂开庭对案件进行调解。经过主审法官七次庭上庭下不厌其烦的调解,最后三名被告主动认领了责任,在法官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这正是:寻常百姓事,法官记心中,铁肩担道义,浓浓法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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