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兰市人民法院)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的亲人“亮剑”,巧用亲情动员、代为偿付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 
2016年4月袁某以非法占有五保户补助金为目的,隐瞒其有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事实,向舒兰市莲花乡民政部门申请五保户补助金,骗取国家五保户补助金人民币8000余元。被告人袁某案发后主动投案。经舒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决,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2年5月舒兰市人民法院在清理罚金旧案的过程中发现,袁某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故将案件移交舒兰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执行局接到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银行卡有1000余元的存款,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袁某取得联系,沟通中袁某以自己岁数大了、病痛缠身、且案件过去年头多了为由拒不履行,后经执行局办案团队集体商量,认为袁某具有还款能力,但是经沟通和调查发现其身体确实欠佳,经常住院,直接强制执行并不是最好的执行方式,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决定从袁某的身边人找突破口。他多次与其女儿进行沟通,积极做袁某女儿的思想工作,讲情说理,以理服人,首先讲明法院判决的罚金是已生效的法律判决,没有追偿时间限制,不论案件过去多久,时间多长,只要没有主动缴纳的,执行局将一直追下去。其次,告知她袁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是违法行为,若袁某一意孤行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对其今后的生活、工作会产生一定影响。希望家属能规劝袁某主动缴纳,案件执行完毕后,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影响家属、子女未来的生活。通过执行法官入情入理的讲解,最后袁某家属终于想通了,考虑到父亲的身体,决定瞒着父亲,偷偷替父亲缴纳罚金,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舒兰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在继续强化执行威慑机制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尝试以“迂回之道”来巧妙化解部分不宜“硬啃”的执行难案,通过扩大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来配合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开辟了新思路、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