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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原中院审委会“上新” 开启领学制度

    6月16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正式上线新会议内容:领学制度。并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志,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在司法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题,带领大家共同学习。

    审委会领学制度,即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是为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功能,推进司法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审判委员会司法能力建设而“上新”的学习制度。

    为落实好领学制度,松原中院根据《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学习规则(暂行)》(简称规则)。根据规则要求,审判管理办公室是审判委员会学习的牵头部门,由各部门作为学习项目的承担部门,院长为学习第一责任人,院长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代行职责。

    规则对学习内容划定了范围,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或参考性案例等8个方面的业务性知识,而学习形式则分为集体学习研讨、部门领学带学和专题调研学习。

    审委会学习制度,是丰富法律知识、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实施业务工作“精品工程”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学习型、专家型法院的重要途径。通过该学习制度,及时更新学习思维架构、理论前沿、具体法律条款等,为构建学习型法院和专家型法院打下坚实基础,并以此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审判委员会的集体智慧,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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