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蛟河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走访调查等方式寻找被执行人张某财产线索和人身踪迹,成功找到张某,迫于法律的压力,被执行人终于偿还欠款。
      2021年,被告张某雇佣原告魏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收割玉米,共欠魏某劳务费3万余元,张某写下欠条并约定当年6月底前还清。到期后张某未履行约定,魏某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诉至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于2021年12月前一次性支付魏某全部劳务费。但被告张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原告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蛟河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并未发现张某财产,张某为逃避财产执行,也销声匿迹,执行干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以前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经济状况尚可。同时与所在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表示若发现张某踪迹,请他们及时联系执行干警。
      终于,执行干警收到线索,有人发现张某踪迹,执行干警随即出发,成功找到张某,原来今年年初,张某从村里搬出去,到蛟河新区暂住,心存侥幸,以为法院短期内是不可能找到他。在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下,主动向执行干警认错,就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检讨,积极联系到自己的亲戚朋友筹款,次日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魏某3万元,案件到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