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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后,玩消失,债主应该怎么办?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偏偏总有些人借了钱之后,玩起了消失术,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这不就有一个借钱给朋友的小好同志,债务人借钱后玩起了消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好和小赖本是一对好朋友,小好为人仗义,经常对朋友仗义相助。2年前小赖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小好借了20万元,借条上约定一年后还清本息。可是借款到期后,小赖玩起了消失术,信息不回、电话不接,后来干脆就找不到人了。这都2年多了,这笔钱一直要不回来,眼看着3年诉讼时效要满,这可愁坏了小好同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当你好心将钱借给别人,发生这种情况时怎么办?别着急,小编来给你支两招。

        要是小赖一直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甚至直接拒绝还款,小好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上法院起诉他!如果小赖依旧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他应诉,如果小赖连法院的传票都不回应,依旧坚持不应诉,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哦!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小好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啦,法院执行部门则会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也可以对其名下的财产依法拍卖,小好则可以就拍卖款优先受偿。

    要是小赖玩消失玩的很彻底,超两年时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小好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如果小赖失踪超两年以上,作为利害关系人的小好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小赖失踪。法院宣告失踪之后,财产代管人应从代管财产中支付失踪人也就是小赖所欠债务了。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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