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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工作】舒兰法院:深度应用电子卷宗,打造数字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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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舒兰法院把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具体模式、流程和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立案阶段集中扫描和审理阶段分散扫描相结合的扫描模式,为立案、庭审、文书撰写审判管理各环节带来了显著便利,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

    2022年以来,舒兰法院共有1224宗案件采用电子卷宗办案模式,在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原始纸质案卷材料依托媒介技术制成的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卷宗进行处理和加工,实现“信息化+卷宗”的有机融合,我院法官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由原来的24天缩短至16天,最大程度节约时间成本,提升办案效率。

    在现有的电子卷宗应用技术条件下,在立案过程中将卷宗扫描、识别、回填花费的时间与立案法官手工输入信息的时间基本持平,不会过多增加当事人等待时间成本。在庭审过程中,利用庭审无纸化证据展示技术,法官可以现场调阅电子卷宗中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通过放大、标注等功能提升举证质证效果,且能对远程审判系统提供有力支持;运用音字转换技术辅助笔录记录并实时显示笔录内容,便于法官与当事人当庭查阅;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自动生成笔录,简化庭审环节,为庭审的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我院的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统一负责接收、标记、扫描、核对、装订、管理纸质材料,扫描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流转,实现法院无纸化办案全覆盖。

    通过电子卷宗的流转和应用,可以实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为审判管理和监督提供更有效的抓手。审判管理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查阅电子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开展网上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使单一传统的跟案书记员角色不再存在,全部转入案件中,从事辅助事务。各个环节的工作均有统一的标准,减少了因辅助人员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个体差异对法官办案的影响。

    目前,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基础的数字化办案模式,成效初步显现,如何进一步提高诉讼信息化水平及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舒兰法院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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