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吉法院蔡壮、刘芮廷)申请执行人身体残疾、年事已高,被执行人家庭贫困,无偿还能力,双方曾经又是儿女亲家,因儿女离婚问题更是积怨已深,面对如此复杂的关系以及案情,永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局副局长袁庆、执行法官马永生两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一同处理此案。
2008年初,被执行人盛某夫妇以孩子上学为由共同向申请执行人缪某借款20000元,约定了利息并签订字据。此前盛某二人因治病曾向缪某借款2000元,约定年息300元。可如今,这两笔借款都没还上,缪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盛某夫妻立即偿还所有借款及利息36000元。可二人仍然拒不还款,缪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查询到盛某夫妻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只有13亩耕地已经转租他人,盛某夫妻也下落不明,案件停滞不前。7月13日,缪某打来电话,称已经找到了盛某,袁庆、马永生迅速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到达后,盛某的弟弟(以下简称小盛)夫妇、还有缪某的邻居也在场,法官看到盛某夫妻租住的地方十分简陋,二人也穿着破旧,再看缪某已74岁高龄,双目失明,右手缺失残疾。感觉到了案件的棘手,两位法官表明身份后便开始了调解工作。
在缪某跟法官讲述事情经过和诉求时,小盛总是情绪激动地出言打断,并声称:“早就给过10000多元了,就是因为我哥老实,没让缪某出收据才这样。现在还要那20000元的利息我们不可能给,要是要利息那就一分没有,法院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双方矛盾十分突出,法官了解到,此前两家子女因故离婚,两家人就闹得不愉快,彼此心中都有气,调解时提及此事,缪某更是情绪激动破口大骂,考虑到缪某身体状况,执行法官只能将双方喝止并分开谈话。
马永生看出小盛能替盛某拿主意,便从小盛入手,说道:“之前的事情与本案无关,如果你们不服可以另行起诉,但现在本案文书都在这,不管什么原因,都必须履行,现在你们的态度不能太强硬,如果缪某同意放弃部分欠款,那你们就能少还点,如果强制执行,只能按照案件标的金额执行,你哥哥嫂子那点地,被查封他们怎么生活?现在和解对你们是利大于弊的……”小盛听后也表示“刚才也是气话,我自己的亲哥哥我不可能不管,本金两万二我今天能现场给他,要是他还要利息那我就不管了……”
此时,袁庆也在做缪某的思想工作“老大哥啊,你也知道他们家啥情况,确实是没能力,就那十三亩地,还租出去了,这地还得等两年以后才能拿到,现在对方也表态了本金今天就能当场给你,利息你看能不能适当减免点,我们再去做工作,你也能尽快把钱拿到。”缪某听后思索片刻便给出了答复“可以少要点,这钱都欠七八年了,我岁数也大了挺不住几年了,我知道法院是为我着想,要是走程序一点一点往回要我估计我都等不到,我信任你们,你们就放心谈吧,但是这钱用这么多年了,多少也得给我点利息。”
双方当事人再次聚到一起,经过十余次的讨价还价、四个小时的调解,最终确定下来小盛代盛某还款24000元,通过现场转账的方式支付完毕。从矛盾突出到执行和解,双方都表示两位法官说话中肯,道理讲得清楚让人信服,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