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继英 王妍】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崔某诉临江市某行政机关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该案中的原告崔某一直享受低保待遇,因发现其名下有登记公司被取消低保资格。但原告称其并未注册登记任何公司,申请注销该公司无果后将某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临江市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法院+检察院”方式进行诉中化解。收到起诉状后,临江市人民法院便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沟通得知因行政机构改革,相关行政职权划分到其他行政机关,现被告无权办理注销登记。检察官、法官与现职权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后,告知原告需向现职权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事宜并提交所需手续和材料,便可注销名下公司,现起诉的被告无权处理。最终原告以起诉主体不适格为由,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力争在诉前、诉中化解纠纷,并采用“法院+检察院”方式,高效协调联动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拓宽化解工作思路,推进案件的多元化解,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落细,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