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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起诉+诉前调解 助力母子重续亲情

    近日,由于母亲拒绝给付抚养费,15岁的小鹤(化名)与父亲来到永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欲对抚养费纠纷提起诉讼。

    小鹤的父母于2011年7月办理了离婚登记,两人协议小鹤由父亲抚养,母亲无需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小鹤的父亲一直独自抚养小鹤,并且承担了小鹤所有生活、学习的费用。小鹤的母亲离婚后又组建了家庭,偶尔也会接小鹤过去小住一阵。2020年,小鹤的父亲突然生病住院,出院后身体大不如前,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懂事的小鹤看着被病痛折磨却不得不为了生计而奔波的父亲心疼不已,便找到其母亲,希望她能负担自己一部分的抚养费用,但小鹤母亲以自己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无力支付小鹤抚养费用为由拒绝了小鹤的请求。迫不得已的小鹤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向检察院申请了支持起诉。

    针对该起纠纷,永吉法院在收到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书》后,秉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高效快捷处理纠纷的原则,采取“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模式与县检察院联合进行了调处化解。通过调解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小鹤母亲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从亲情和法律角度出发,促其明确小鹤母亲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最终,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小鹤母亲终于同意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自今年7月永吉法院、县检察院及其他9家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以来,永吉法院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实施“支持起诉+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新模式,联合县检察院共同履职,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件,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保障了弱势群体及时实现合理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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