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金涛 李崇凯】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兼顾执行力度与温度。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临江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一案时,被执行人王某某对法律文书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存在异议。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多次对王某某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耐心劝解,妥善化解其疑惑。经过沟通交流,王某某愿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协商后同意王某某以一处房屋作价32万元以及现金10万元完成给付。
临江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执行、文明执法、创新工作方式的理念,执行中注重通过价值判断精准化解双方争议焦点,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既提高了司法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了普法效果。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持续强能力、转作风、促发展,围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执行行动更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