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吉法院蔡壮 刘芮廷)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只是这次的被执行人有些许特殊,就连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也只能跟他“商量”着来。
2021年6月,被执行人鲁某因要偿还银行贷款,口头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整,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约定3、5天就偿还,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鲁某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张某多次索要后鲁某均未还款,遂将其起诉至永吉法院。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鲁某仍拒不偿还,张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闫锋便与往常一样开展执行工作,但在前往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地址有误,所留的电话也无人接听,便只能无功而返并向张某说明情况,张某表示有新情况以后会及时提供。过了没多久,闫锋便接到了张某的电话,说已经找到鲁某的住所了,闫锋便立即动身与张某一同前往,可是两人兜兜转转找了大半天也没有找到鲁某,案件停滞不前。过了几天,闫锋再次尝试拨打鲁某的电话,这次终于接通了,通过交谈得知,鲁某因患重度抑郁症入院治疗,这个电话号是其姐夫在使用,想了解更多时,电话那头表现出了不愿意配合的态度,这让闫锋十分无奈,便尝试添加鲁某微信联系,但始终找不到鲁某本人。就在决定依法对鲁某名下的一处车库进行拍卖时,鲁某通过了闫锋的好友申请,闫锋考虑到鲁某身患疾病,便没有对其施加心理压力,而是从道义道德上与鲁某商量,希望其能主动还钱,避免财产损失。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后,鲁某也表示愿意主动还钱,表示法官确实是站在他的角度为他避免损失。次日,鲁某便凑够了欠款五万元,支付了案件的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