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春宇】按照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要求,白山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和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所辖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将由临江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审理。
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临江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党组会充实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将三名员额法官和两名书记员充实到行政(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中。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面部署、推进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顺利开展,也为临江市人民法院9月26日起即将受理指定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做好充足准备。
会议中,姜院长强调,要及时、认真学习环境资源审判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落实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裁判文书备案审查制度,协同立案部门做好特殊案件受理工作,加强环境、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