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于8月30日在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采取“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模式进行审判。
经审理查明,2022 年1月至 2月期间,被告人惠某某为了食用,先后四次在国有林内使用自制的猎套猎获狍 4 只,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惠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惠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经合议,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2万元。
此类案件的审判,告诫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野生动物,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猎捕野生动物。绿水青山,需要大家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