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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开启“中国之治”新航程,学雷锋志愿服务面临提升新使命

    党的二十大开启“中国之治”新航程,学雷锋志愿服务面临提升新使命




    一、“中国之治”是强国富民之路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改造社会、创新社会、为人民谋福利作为奋斗目标,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华北解放区都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建设实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和治理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实际上是我们党社会治理思想发展逻辑的自然延展。

    梳理党和国家的政策近十年来的演变,可以看出各级政府转变观念,改变单一维度的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观,逐步形成上下结合、政社结合、多元参与的新型社会治理观。

    2011年2月,时任党中央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围绕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发表了重要讲话。

    讲话强调了“三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强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影响。讲话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这一讲话精神表明,党中央及国家领导人已经站在战略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及其创新。

    同年,党和国家连续实施了三个有重要意义的创新。其中,2011年3月,“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单独成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已被各级政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1年7月出台了我国第一份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式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2011年9月16日,中央决定,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尤其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更名,更是标志着党对社会管理的范畴认识实现了全新的转变,社会管理不再简单地等同于治安管理;而且,在政策文件中,社会管理开始出现了向治理的悄然转变。

    在党的十八大上,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再次成为重要议题。在这次会议上,党仍然强调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由此,人们可以发现,党对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认识又更加丰富和成熟了。

    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变化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与之前历次会议上的表述不同,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的历史性转变。会议提出了新时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战略要求,并将其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位置。

    会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浓墨重彩阐述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具体内涵,并在此情境下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文件指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提法标志着党对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认识进入了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新阶段。

    党的十九大在论及社会治理创新时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一改革目标,尤其是明确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这“四化”中,“社会化”放在首位———这也意味着国家更重视治理创新中社会主体的重要作用以及社会化治理机制的突出位置。此外,党的十九大报告还进一步突出了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报告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一政策取向推动了此后社区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章节中,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任务,提升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高度。



    二、学雷锋志愿服务服务“中国之治”,在“中国之治”中彰显时代价值

    学雷锋志愿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资源,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与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价值引领、矛盾化解、民生服务、紧急救援的治理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呈现蓬勃兴盛的发展态势,构成的多元化、组织的专业化、活动的常态化日益突出,资源整合能力、社会治理潜力、文明创建效力愈加凸显,逐渐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在中共中央介绍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所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结合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提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重在6个方面下功夫的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与新的历史任务要求相比,学雷锋志愿服务尚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为契机,加强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发展规律研究,探索一条“提升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路径,是当下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新课题。

    巩固学雷锋志愿服务在服务“中国之治”中取得的成果,提升学雷锋志愿服务在“中国之治”新阶段的作用,谱写学雷锋志愿服务新的历史篇章,时不我待,我自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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