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蛟河市白石山镇的张某某于2004年至2005年间承揽了蛟河市白石山镇头道河村的村路修建,竣工验收后,村委会拖欠张某某修路工程款本金244705.30元至今,虽经张某某多次催要,但村委会始终未付。无奈之下张某某找到了法院。接待法官了解到,此起纠纷已时隔将近二十年,当年的经手人、镇、村负责人也已换过多人,如仅凭法院一已之力恐怕很难处理好此案,同时原告的情绪也十分激动,如不能达到自己满意则要通过其他渠道维权。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立即动用府院联动机制,将镇政府、村委会、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原告等关系人召集到一起进行会商,经过多次的会商终于形成了一致的意见。最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头道河村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拖欠张某修路工程款本金和利息共计633786.727元给付完毕。至此,一起陈年旧账得已圆满解决。
府院联动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探索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解决矛盾问题的新渠道,是更好保障林区社会公平正义、百姓幸福安康,稳妥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的新举措。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此种新举措融入于民商事案件的解决中,通过全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特长,将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为实现林区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