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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胡家镇花池初级中学全体教师学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加强工会会员的自身建设,强化学校工会在联系教职工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9月15日上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胡家镇花池初级中学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学习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丁春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落实上位法的要求、将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范工会组织的建设和职权、加强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体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六个方面……”。
此次学习活动,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过本次学习更加了解自己作为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的要求,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田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