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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土垭小学:“强、突、重、化”四字方针扎实开展会前学法

    时间:2023-12-06     作者:教育文摘周报【转载】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学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四川巴中平昌县土垭小学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会前学法工作。      

          一“强”。强组织,建制度。学校成立了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成员的会前学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平昌县土垭小学会前学法制度》,明确要求在班子会议和教师大会前利用不少于30分钟讲解相关法律内容,促进学法习惯养成,让“会前学法”成为常态、落到实处。

          二“突”。突重点,精内容。在内容设置上,以明确学习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将学习国家相关法律与行为世范结合,将师德师风相关法律与教育教学常规结合,将安全卫生相关法律与生活习惯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选择“会前学法”的具体内容。

          三“重”。重结合,求实效。坚持讲法与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做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模范。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合理解决工学矛盾,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四“化”。强量化,保实效。经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将会前学法工作与教职工期末绩效考核挂钩,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不认真做好记录个人,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通过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平昌县土垭小学教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得到提高。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法,努力工作,不负重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贾廷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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