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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伴我行——开封市祥符区交警四中队警官护送小店王学生过马路时间:2021-06-09 6月3日下午,开封市祥符区交警四中队警官为小店王小学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交通安全“六不要”与“六要” 1、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4、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5、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6、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 7、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小店王村因地理位置特殊——219省道横穿整个村庄,因此交通安全成为头等大事。为了保障小店王小学学生的人身安全,交警四中队警官和我校教师担起了护送学生平安上下学的任务。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开封市祥符区小店王小学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