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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牟平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牟平区文化二中揭牌时间:2023-06-24 司法先议工作是在刑事司法程序前,在未成年人尚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由轻至重的演变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先行审查、确认,并根据年龄特点、个案特征决定采取分级干预矫治措施的一项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法治校园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6月20日,烟台市牟平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仪式在牟平区文化二中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刚,市中院副院长高素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法院院长杨波,市中院少审庭庭长武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永平,区司法局局长张磊,区妇女联合会主席金珠,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芝罘、福山、莱山、开发区、高新区、海阳法院少审工作负责同志,区文化二中校长唐元明及部分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仪式。区法院院长杨波和区文化二中校长唐元明共同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一同参观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牟平法院和文化二中在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中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今后,该校将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成立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与牟平法院、家庭、社会等部门协同共育,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实习编辑|宋晓宁 通 讯 员|杨丛晓 |